我国拟建立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处理者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生物安全法草案二审 拟明确地方在疫情防控中的属地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 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拟入刑 最高检解读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典型案例 为新发展格局凝聚数字力量 中国拟修改选举法 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拟增加20名 人社部: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截留举报奖励费是否构成贪污?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应更加突出保障法定位 为新发展格局凝聚数字力量——写在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开幕之际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山东五级书记“抓乡促村” 最高检下发4起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典型案例 中国抗疫成功源自多方面努力 长江保护法草案二审 明确国务院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外资连续22个月增持中国债券 后续配置趋势有望持续 并购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 国联证券国金证券闪电分手 泰达宏利基金:四季度仍看好成长股机会 坚持两条投资主线 浦发银行推出3.0版进博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或迎市场情绪拐点 明星基金经理力挺银行股 国资委:三方面引导上市国企提高质量 资本市场为国企改革提供支撑 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方向明晰 券商前三季度债券承销额7.25万亿元同比增34% 前十名“分食”六成 深圳上市公司热议综改试点方案 摩拳擦掌备战“二次创业” 债市配置价值初显 “固收+”产品热卖 1000万红包发出!深圳数字货币走在全国前列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10月12日全面发售 渤海人寿闻安民:用科技为客户创造价值 人民币汇率大涨,央行出招释放什么信号?专家预期人民币兑美元将保持合理均衡双向波动 破题改革“深水区”“深圳版”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涉能源电信等领域 盘活存量土地 深圳楼市供需矛盾有望缓解 银行竞相开展理财节 基金申购费大力度优惠 深圳国资板块迎重磅利好 逾2亿元大单资金追捧12股! 资本市场建设先行先试 业界期盼深圳勇敢“破冰” 龙头券商核心流动性指标预警 业界建言精细化监管 上市公司“提质”触发了一场“超级协同” 四季度各类基金配置策略有别 第40家上市券商要来了!中金公司下周二打新 拟公开发行不超4.59亿股A股 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下调首日:人民币汇率升势趋稳 企业锁汇窗口来临 证监会: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准备 正抓紧研究出台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相关规则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推出更多期货期权品种 持续拓宽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 年底前完成整改 分级基金加速转型 华北制药并购重组获证监会有条件通过 稳健为先增强回报 打造优质“固收+”产品 10月13日四大证券报精华摘要:国务院“点题”新三板转板机制 专家建议尽快明确相关细则 短纤期货在郑商所上市交易 挂牌首日合约全线涨停 三季度险企被罚超4000万元 银行允许驻点销售、朋友圈虚假宣传“上黑榜” 三季度经济增速有望大幅回升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综改试点启程 金融业对外开放看点多多 金融产品走进直播间 专家提示理性投资 短纤期货昨日上市 年内新增10个期货和期权品种
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 >

我国拟建立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处理者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2020-10-13 12:26:49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0月13日电 (黄钰钦 梁晓辉)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设专节明确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草案指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明确,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导致个人受到歧视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种族、民族、宗教信仰、个人生物特征、医疗健康、金融账户、个人行踪等信息。

草案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草案还明确,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的影响。(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