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表「宁波公积金查询」 又一个地方下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宁波各地最新政策全在这了 2021宣城公积金缴存上限「宣城市住房公积金」 为什么公务员基本工资低,公积金那么高「公务员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到手工资」 安徽省公积金贷款政策「合肥公积金政策调整」 昆明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昆明房贷政策2021」 武汉市公积金代缴「武汉代缴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济南公积金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增加两家银行 共28家银行可办理业务 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异地买房吗「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跨省贷款买房」 南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南昌公积金贷款比例」 公积金能够异地贷款买房吗「公积金能够异地买房吗」 北上广深公积金缴存上限「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想提取公积金可先去查查是否符合条件了「公积金提取怎么看核验有没有通过」 锦州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锦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锦州公积金如何提取「锦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佛山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佛山公积金贷款最高多少」 北海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北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苏州公积金变少了「苏州公积金调整」 宁波公积金取消委托提取「宁波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 宁波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操作「公积金基数是什么意思」 营口 7 26 关于公积金 免费筛查 口袋公园的信息你不能错过 公积金提取数量「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 徐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徐州公积金贷款上限」 公积金一二三档有什么区别吗「公积金一档和二档的区别」 江西省公积金提取时间「江西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在外地交的五险一金怎么转回本地「五险一金怎么转到新单位」 达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出台「公积金缴存余额是什么意思」 深圳住房公积金基数上限调整「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自行调整吗」 最新发布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 发布重要通知内容「江西省住房公积金」 甘肃省2021年公积金提取新规定「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工作后 你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小额公积金提取」 现在深圳公积金不用办卡了吗「深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可以取消吗」 公积金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离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可以直接关联银行卡嘛「住房公积金关联银行卡」 成都公积金中心最新公告名单「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 最新消息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至27960元了吗「广州公积金缴存上限2019」 西安公积金提取清单图片「泰安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清单」 西安商贷提取公积金新规定「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1年公积金新调整「2021年7月公积金调整是怎么回事」 不动产加名字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动产权证」 广州2020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一览表「广州公积金缴费标准2021年7月」 常州二次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出台「常州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2020」 肇庆公积金调整「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题「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 营口公积金基数上限「2019北京公积金基数上下限」 个人缴存公积金 福建这些地方已先行扣款「宁德公积金可以在福州贷款买房吗」 酒泉市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了吗「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 延边公积金业务网上预约 这样操作吗「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 足不出户网上提取公积金So easy 手把手教您操作 公积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足」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表「宁波公积金查询」

2022-10-18 13:59:49来源:宁波日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18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关政策的建议》。通过书面征询委员审议的事项有:《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宁波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8个部室,7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95人,其中,在编122人,非在编7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6833家,实缴单位35454家,净增单位4661家;新开户职工32.94万人,实缴职工147.45万人,净增职工15.00万人;缴存额232.81亿元,同比增长13.66%。2018年末,缴存总额1629.47亿元,同比增长16.67%;缴存余额508.87亿元,同比增长11.0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无增减。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82.07亿元,同比增长11.03%;占当年缴存额的78.21%,比上年减少1.85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20.60亿元,同比增长19.4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8万笔1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61%、9.6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万笔48.65亿元,镇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8.44亿元,北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6万笔15.16亿元,奉化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17亿元,余姚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7.22亿元,慈溪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万笔13.05亿元,宁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3.2亿元,象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3.11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4.66亿元。其中,市中心28.67亿元,镇海分中心4.56亿元,北仑分中心7.65亿元,奉化分中心1.71亿元,余姚分中心3.61亿元,慈溪分中心4.77亿元,宁海分中心1.93亿元,象山分中心1.76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31万笔878.67亿元,贷款余额478.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9%、13.13%、10.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4.07%,比上年降低0.0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了4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未发生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业务。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6亿元,均已到期收回,项目贷款余额为零。

(四)购买国债:2018年,未发生购买、兑付、转让、收回(记账式、凭证式)国债等情况,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2018年,未发生融资、归还等情况。2018年末,融资总额14.04亿元,融资余额为零。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2.92亿元。其中,活期0.2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58亿元,1年以上定期0.0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2.0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07%,比上年降低0.0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62560.26万元,同比增长9.94%。其中,市中心84102.29万元,镇海分中心12928.49万元,北仑分中心21993.00万元,奉化分中心4991.86万元,余姚分中心10428.75万元,慈溪分中心16294.57万元,宁海分中心5895.41万元,象山分中心5925.89万元;存款利息14350.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8202.90万元,国债利息为零,其他6.3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02341.44万元,同比增长11.24%。其中,市中心55344.66万元,镇海分中心7690.83万元,北仑分中心13800.89万元,奉化分中心3440.78万元,余姚分中心6676.71万元,慈溪分中心8459.50万元,宁海分中心3341.93万元,象山分中心3586.14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754.23万元,归集手续费1521.2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573.17万元,其他21492.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60218.82万元,同比增长7.79%。其中,市中心28757.63万元,镇海分中心5237.66万元,北仑分中心8192.11万元,奉化分中心1551.08万元,余姚分中心3752.04万元,慈溪分中心7835.07万元,宁海分中心2553.48万元,象山分中心2339.75万元;增值收益率1.25%,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6131.2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64.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022.99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49.2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586.1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宁波市财政局)11183.95万元,镇海分中心上缴(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1274.48万元,北仑分中心上缴(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2486.95万元, 奉化分中心上缴(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460.27万元,余姚分中心上缴(余姚市财政局)862.49万元,慈溪分中心上缴(慈溪市财政局)2022.90万元,宁海分中心上缴(宁海县财政局)738.59万元,象山分中心上缴(象山县财政局)556.51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9164.3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8278.26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19438.16万元,镇海分中心提取17722.95万元,北仑分中心提取21825.53万元, 奉化分中心提取3365.02万元,余姚分中心提取10553.70万元,慈溪分中心提取15137.99万元,宁海分中心提取4925.44万元,象山分中心提取5309.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899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4.75万元,公用经费623.98万元,专项经费3872.51万元。全市管理费用支出同比增长24.05%,其中,市中心同比减少1.23%。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18.1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94.97万元、329.28万元、393.93万元;镇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25.5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58.24万元、39.86万元、127.49万元;北仑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391.7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63.07万元、64.83万元、2663.80万元; 奉化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99.6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77.37万元、47.90万元、74.37万元;余姚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65.3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24.85万元、34.72万元、105.81万元;慈溪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00.2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59.95万元、51.50万元、88.76万元;宁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91.0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39.58万元、48.09万元、203.41万元;象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99.4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76.72万元、7.80万元、214.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53.33万元,逾期率0.12‰。其中市中心0.17‰,镇海分中心为0.02‰,北仑分中心为0.06‰, 奉化分中心为0.30‰,余姚分中心为零,慈溪分中心为0.07‰,宁海分中心为零,象山分中心为零。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 60%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6131.29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为零。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7146.5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7.8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5%。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逾期项目贷款为零,逾期率为零。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18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为零,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17.78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为零,与去年同期无变化。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5.14%、11.33%和13.6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2.56%,国有企业占3.98%,城镇集体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3.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86%,其他占29.9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90%,国有企业占11.68%,城镇集体企业占1.11%,外商投资企业占9.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1%,其他占24.59%;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0%,国有企业占5.19%,城镇集体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9.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9%,其他占28%;中、低收入占89.33%,高收入占10.67%。

(二)提取业务:2018年,47.5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2.0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3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15%,租赁住房占0.6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6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5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7%,其他占4.14%(主要为失业满五年、死亡、外地转移及个人账户合并等原因的提取))。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29.4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27%,比上年减少1.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1848.8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42%,90-144(含)平方米占58.1%,144平方米以上占9.48%。购买新房占46.7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3.2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1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71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7%。

(下转A07版)

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