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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资本”重磅文件出台,国资监管改革进入新阶段

2019-11-27 18:12:06来源:第一财经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该《意见》构建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体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表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改革进入了新的实施阶段,是促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落地的重要举措。

蒋大兴表示,在国企实践中,如何进行“管资本为主”的转型,仍然存在很多理解差异,这直接影响到国资监管体制的顺畅改革。为此,国资委适时出台《实施意见》,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方面全面具体提出“管资本”战略的实现方式,这对我们尊重国企的主体地位,让国资监管回归理性途径具有现实意义。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在27日的政策吹风会上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实现四个转向、突出五项职能、优化四个路径、强化四个保障”。

《实施意见》结合近年来推进职能转变的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了转变的起点和目标。“4个转向”分别是转变监管理念,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调整监管重点,更多着眼于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加强系统谋划和整体调控;改进监管方式,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优化监管导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引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管资本的实质内涵,可以总结为“5个聚焦、5个管好”。即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管资本的四个路径:以国资委权力责任清单为基础,厘清职责边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载体,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以分类授权放权为手段,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切实减少审批事项,实现实时在线动态监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的精神,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一方面进一步强调了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另一方面更加突出了国有资产监督,明确了寓监督于管理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以《实施意见》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守护好全体人民共同财富;同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大对企业授权放权力度,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翁杰明说。

翁杰明强调,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首先要明确管资本的重点职责和履职方式,做好与《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的有效衔接,及时修订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

翁杰明还表示,要着眼全国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近年来,各级国资委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级国资委沟通联系不够紧密、全国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

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日前,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法规〔2019] 117号),明确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今年以来,“管资本”为主、扎实推进职能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6月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列入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国资委改进监管方式手段,建设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编制并及时修订国务院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截至今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07件,国资监管的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