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怎么查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放款呢「怎么查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放款呢」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提取公积金条件」 潍坊公积金调整时间「潍坊公积金基数调整2021」 公积金问题咨询热线「公积金贷款电话12329」 大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大连缴费基数是多少」 玉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玉溪人 住房公积金 保障刚需 房住不炒」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公积金按月划转」 保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保定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国管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国管公积金客服」 新公积金政策出台 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 「住房公积金改革新方案」 非单位员工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没有单位公积金怎么交」 2021上海社保基数5975「个人社保缴费基数」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几月份深圳市「七月调整公积金八月发放吗」 西安市政务大厅办理什么业务「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 荆门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荆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山西省公积金缴存职工今后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公积金吗「山西焦煤住房公积金查询」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山西运城公积金查询」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苏州公积金贷款最高」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安分中心挂牌成立了吗「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 家庭只有一个人有公积金能贷款多少「买房可以用一家人的公积金吗」 调动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长沙公积金家庭贷款额度上限「长沙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福建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福建省省直公积金地址」 中信银行宜宾分行公积金网络信用贷上线多少「中信银行绵阳分行」 季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月初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安徽省省直公积金支付宝提取「支付宝公积金认证」 太方便啦 嘉兴住房公积金实现线上跨省通办 一个小程序 解决 烦恼事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次实行按月对冲还贷吗「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月对冲还款」 公积金必须买房子才能贷款吗「先贷款买房 之后还能用公积金吗」 运城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解读文件「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什么意思」 好开森 铁路职工以后可以在这里领取公积金了 异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郑州买房吗「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吗」 唐山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唐山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 四川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防止骗提骗贷 贵阳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婚姻查询端口 诸暨楼市调查 楼面价1 7万接近房价 高价拿地企业进退两难 楼市地理 南京公积金提取提前还贷「我的南京在线提取公积金」 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规「公积金抵押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忘记了 这样做 在家就能查 融媒问政 市民关注 北京公积金贷款审核需要多久「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 住房公积金个人如何提取「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 揭阳首套房首付比例「揭阳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诸暨市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退休后能领多少钱」 最新发布 泰州人 事关住房公积金的公告「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好消息 支付宝能提取哈尔滨公积金了嘛「哈尔滨公积金在哪提取」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出现新调整「乌鲁木齐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邯郸市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邯郸市公积金」 疫情期间 住房公积金业务可网上办理嘛「疫情期间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恢复」
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加建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吗「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2022-10-15 16:56:58来源:购房网河源站

《河源市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解读

2021年7月6日,《河源市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河公积〔2021〕47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明确提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2020年3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18号)(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其中第七条“资金筹措指导意见”(五)明确了“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由于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相关规定未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进行明确,为落实民生事项,进一步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二)《关于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意见》(粤建金函〔2010〕428号);

(三)《关于印发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1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提取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四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经相关部门批准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中个人需支付的资金。

(二)提取条件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

2、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或其公积金账户未被查封冻结的。

(三)提取时限及频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使用证(电梯)之日起一年内限申请提取一次。申请人及其配偶存在多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一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

(四)提取金额。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分摊金额(不含后期运行维护费用,不含政府补贴部分),且不超过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提取资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材料;

3、增设电梯协议复印件;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复印件);

5、增设电梯实际支付费用凭证(发票或收据原件);

6、提取人银行I类储蓄卡。

(六)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链接」

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