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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手 河北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2019-09-12 18:41:11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贾楠)近日,河北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及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秩序,逐步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行业秩序好转,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方案提出,本次整治内容包括未达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强制条款;未对回收车辆逐车登记;异地报废;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倒卖、使用报废机动车及其“五大总成”;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私自翻新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并充当新品出售,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零配件;非法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和网点(站点);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销售、转让、赠予报废机动车整车;报废机动车所有人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非法上路行驶。

方案提出,商务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发放、管理;负责依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经营者进行甄别,对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进行查处;负责依法查处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零配件或出售的报废机动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企业或个人;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进行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对报废机动车登记管理和路面查处;负责依法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企业、个人;依法查处将报废机动车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或个人;负责对自行拆解报废机动车,明知或应知是盗窃、抢劫或有其他犯罪嫌疑的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仍进行拆解报废,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行为实施处罚;负责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检查报废机动车企业用地情况,对违法用地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企业环保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打击机动车维修业户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负责道路运输车辆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依法收回车辆营运证。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