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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结果出炉:力帆需向盼达赔偿7.83亿元

2020-05-13 13:02:17来源:中新经纬

5月12日,力帆股份披露了旗下两家子公司的仲裁结果,其中申请人为力帆旗下租赁平台盼达汽车,被申请人为力帆100%控股的子公司力帆乘用车,原索赔金额高达7.98亿元。

这一场力帆集团“内讧”以一份长达30页的裁决书落下帷幕,判决结果显示,力帆将赔偿盼达7.83亿元。

据Wind,截至12日13时,力帆股份报3.46元/股,股价跌2.54%。

力帆“内讧”仲裁结果出炉:力帆需向盼达赔偿7.83亿元

新能源车质量纠纷引赔偿

回溯这次仲裁纠纷的源头,是由于力帆乘用车向盼达汽车提供的新能源车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据力帆此前公告,盼达汽车因运营需要,向力帆乘用车购买大批量新能源汽车。2015年至2018年期间,双方及其指定公司共计签订《购销合同》22份,购买车辆近万台。

而盼达汽车购买车辆后,标的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车辆出现故障需长期维修、甚至无法运营问题,造成了严重损失。

2018年9月26日,双方针对盼达汽车的损失赔偿签订了《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车出现质量问题需维修造成停运的,每停运一天,力帆乘用车应按110元/车赔偿营收损失等多项赔偿措施。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双方在往来函件中确认,力帆乘用车应赔偿盼达汽车资产损失、营收损失、交强险损失以及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总计7.98亿元。

力帆股份表示,盼达汽车已多次向力帆乘用车催收,但至今未得到赔偿。故盼达汽车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

力帆需赔付7.83亿元

据力帆股份,双方合同纠纷案件于2020年4月2日开庭,因案件所涉交易较多、交易年限较长,部分事实需进一步核实,力帆乘用车请求仲裁庭给予举证期限。仲裁庭予以准许,宣告休庭。

2020年4月13日,双方进行第二次开庭。据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判书,终局裁决结果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被申请人力帆乘用车向申请人盼达汽车支付资产损失赔偿金613595822.9元、营收损失160630635元、交强险损失6765223.84元、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1989077.3元。

此外,本案仲裁费3266431.20元,由被申请人力帆乘用车承担。仲裁费已由申请人盼达汽车全部预缴,被申请人力帆乘用车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应由其承担的仲裁费连同上述四项裁决的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盼达汽车。

据披露情况统计,本次仲裁判决力帆应赔付的总金额为7.83亿元(未含仲裁费),而索赔之初盼达汽车列出了7.98亿元的赔偿金额。中新经纬记者对比发现,仲裁前后金额的差异主要来自于交强险损失。

在盼达汽车提出的申请中,交强险损失赔偿额达2218.61万元。而根据裁决书,根据力帆与盼达双方的约定,力帆应承担的交强险损失的情况应包括:一、故障车辆投入运营所购买的机动车交强险在车辆整改或维修期间;二、故障车辆经整改或维修后仍不满足运营条件,经力帆确认后,在盼达平台无法正常运营以导致无法达到协议最低运营里程。

裁决书显示,在第二种情况中,盼达汽车无法举示证据证明涉故障车辆停止运营后必然应当缴纳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用,缺乏事实根据,因此扣除申请中的1542.09万元。

力帆股份在公告中表明,本次公告的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