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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一年完成约定采购量近2倍,第二批试点4月起落地

2020-03-31 13:11:39来源:第一财经

首批带量采购试点实施一年来完成了约定采购量的近2倍。目前,第二批带量采购试点也将从4月起陆续落地实施。

国家医保局30日发布的《2019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下称《快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地区25个中选药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83%,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

带量采购试点实施的效果超过了市场预期。此前企业最担心的问题就是采购量难以落实,从这一年执行的情况来看,带量采购实现了既定的以量换价的政策目标。中选药品的价格也一降再降。《快报》显示,试点全国扩围后,25个通用名品种全部扩围采购成功,扩围价格平均降低59%,在“4+7”试点基础上又降低25%。

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在马不停蹄地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2019年两会之后,首批带量采购试点落地,9月25个药品向全国扩围;2020年初,第二批33药品开标后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按照此前的计划,第二批带量采购定于今年4月起在全国落地。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了不确定性。不过,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情况看,业内人士也曾预计,第二批带量采购可能仍将按照原计划在4月起陆续落地。

第一财经31日获悉,国家医保局近日已经向各省医保局下发文件,表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地医保部门要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化解疫情影响,着眼于4月份全面扎实做好第二批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工作。

目前,首批“4+7”已满一周年的试点地区面临续约的问题,地方也在等待国家医保局第二批带量采购落地的安排。

3月23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本市“4+7”试点续约有关工作的通知》,对“4+7”试点范围内药品开展续约工作。通知提出,虽然北京市“4+7”试点首年采购周期于2020年3月23日到期,但由于遇到疫情,北京市决定将本市“4+7”试点采购周期延期,与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同步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从北京市公布的药品续约品种任务量看,2020年新一轮采购数量相比2019年首批采购量的增幅非常明显,25个品种续约平均采购量上涨了近4成,其中5个品种采购量增幅在50%以上。

降价也是带量采购试点续约的主要原则。北京市要求续约价格即为本市新的中选价格,原则上续约价格不高于联盟地区中选药品价格水平。

3月24日,重庆市医保局召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续标工作会。会议要求,此次续标延续2019年试点的做法和规则,16家企业的25个品种成功续签。25个品种续签价格与2019年试点中选价格相比,平均降幅约为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于保荣表示,新医保局成立后,实行的“招采一体、带量采购、货款两清”的“4+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措施,收到了很好的降价效果。集采带来了行业利润下降,带来了药品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治理的开局。

此外,《快报》数据还显示,截至2019年底,31个省(区、市)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初步统计为9913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订单金额8115亿元,中成药订单金额1798亿元;网采药品中医保药品订单金额8327亿元,占比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