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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村镇银行专注信贷主业 银保监会设四大指标

2019-12-27 11:03:26来源:证券时报

为推进村镇银行更好地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专注信贷主业,银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推进村镇银行坚守定位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要求村镇银行必须始终坚持扎根县域,专注信贷主业,并专门制定了监测和考核村镇银行坚守定位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4项基础指标,同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基础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差异化。

自2006年启动培育试点工作以来,经过13年的培育发展,目前村镇银行已成为机构数量最多、单体规模最小的“微小银行”。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633家,中西部占比65.7%,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296个县(市、旗),县域覆盖率70.6%。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整体看,村镇银行专注信贷主业,贷款主要投向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村镇银行调整后存贷比75.9%,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90.5%,户均贷款余额33.5万元。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水平总体可控。村镇银行资本充足率长期保持在17%以上,总体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但是,在培育发展过程中,少数村镇银行受各种因素影响,在经营发展中出现了偏离支农支小市场定位的倾向。

因此,为引导村镇银行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通知》明确,村镇银行须始终坚持扎根县域,不得跨经营区域办理授信、发放贷款、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必须始终坚持专注信贷主业,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贷款应主要投向县域农户、社区居民与小微企业,有条件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度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要建立单户贷款限额制度,保证户均贷款余额始终保持低位。除结算性用途的同业存放业务、与主发起行及同一主发起行发起的村镇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外,不得跨省开展线下同业业务。

为确保上述监管政策要求能够在村镇银行有效落地,《通知》专门制定了4项基础指标。具体包括:各项贷款占表内资产比重不低于70%;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占年度新增可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80%,若年度可贷资金减少,则贷款余额保持增加即为达标,存贷比大于(含)75%的机构不考核该项指标;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90%;户均贷款不超过3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项基础指标目标参考值设置1年过渡期,即村镇银行要在2020年末达标。不过,这四项基础指标并非“一刀切”考核,考虑到全国不同地区差异比较大,《通知》同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基础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差异化,监测考核指标应分类实施:对成立两年以上的村镇银行,结合达标率和进步度,按季持续开展指标监测和考核通报;对成立两年以内的村镇银行暂不考核,指导其将相关监管要求纳入自身经营绩效考核。

《通知》指出,各地银保监局制定监测考核指标体系可在上述四项基础指标基础上,适当增加诸如信用贷款占比、中长期贷款占比、单户1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等。此外,各地银保监局可对上述四项基础指标具体数值根据辖内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标准:各项贷款占比不低于60%,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70%,户均贷款不高于100万元(注册地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全国百强县的机构可放宽至150万元)。

上海一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通知》所设置的基础考核指标对部分在不良率高企、放贷困难地区的村镇银行来说,会形成较大压力。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但好在《通知》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基础指标进行进一步差异化。总体看,监管考核指标的设置,利于对村镇银行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形成硬约束,强化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定位。

此外,《通知》也支持村镇银行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和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对村镇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为强化村镇银行风险防控,《通知》明确,主发起行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财务和风险条线的负责人实施定期轮岗交流。高风险村镇银行和主发起行要分别落实好风险处置的主体和牵头责任,按照“一行一策、分类处置”原则,制定处置方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增资、协助清收、资产转让等多种措施化解风险。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通过监测指标的定量评价和监管措施的硬性约束,对村镇银行的经营定位进行纠偏,确保村镇银行在服务三农、服务县域中落实好对小银行的定位要求。有利于村镇银行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通过引导村镇银行树立合规、审慎、稳健的经营意识,始终坚持“小额、分散”的风险防控理念,建立完善适合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机制,把“做小、做散”,坚守定位作为防范风险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