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股票 >

长安信托受罚,“瞒报案件”多发生在中小金融机构

2019-12-18 18:13:15来源:第一财经

日前,银保监会陕西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信托”)因瞒报案件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陕西银保监局对长安信托处以20万元罚款。

一位信托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瞒报案件”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知情不报。“与公司的治理有很大关系,如果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有监控程序,即使有些人想瞒报也可以发现。”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相对于其他监管处罚,因“瞒报案件”受罚的并不多见。2019年仅有几例,集中在中小金融机构。例如,9月3日,鞍山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瞒报案件,被罚款20万元;6月11日,辽宁银保监局公布了6张罚单,其中一张为,沈阳农村商业银行存在案件瞒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董事长王俊生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4月30日,辽宁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沈阳农村商业银行瞒报案件,遭罚款50万元,负责人李占春、于长悦、边明良对沈阳农村商业银行案件瞒报直接负责,被处以警告。

业内人士认为,“瞒报案件”与公司治理有很大关系,此次长安信托被罚也暴露了公司的治理及内控问题。今年1月,长安信托一起内部员工金融违规操作案判决。长安信托内部某信托经理,违规操作约8亿元信托资金,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长安信托未能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直到项目未能如期兑付。

数据显示,2018年底,长安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5205.39亿元,较年初减少约800亿元;营业收入21.1亿元,同比下降9.8%;实现净利润3.56亿元,同比下降62.4%。其中,长安信托不良资产金额为3.2亿元,不良率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