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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再次放宽期权限仓标准

2019-11-16 11:04:00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王宁

11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发布通知,自2019年11月18日结算时起,上调豆粕期权和玉米期权限仓至4万手。这是大商所继2019年2月上调期权限仓标准后,本年度再次放宽期权限仓。

统计数据显示,历次限仓标准调整后,期权成交量、持仓量均会有一定增长。以豆粕期权为例,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限仓1万手期间,日均成交量为5.1万手,日均持仓量24.6万手;2019年2月限仓上调至3万手至今,豆粕期权日均成交量和日均持仓量分别增至7.4万手和27.4万手,分别增长了45%和11%。此外,玉米期权上市以来成交量、持仓量持续增长,10月31日成交量最高达16万手,11月14日持仓量最高达57万手。

记者了解到,根据大商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同阶段标的期货合约的单边持仓限额。因此,此次期权限仓调整后,根据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豆粕和玉米两期权品种的限仓标准已达到现行规则允许的最大标准。

对此,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交易所将持续跟踪分析期权工具的持仓限额使用情况,适时通过修改规则或上调标的期货最低限仓额度等方式,满足各类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管理需求。据介绍,为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期权交易的成本,当前大商所正积极推动会员端系统开发工作,以尽早支持垂直价差、期权对锁等组合策略保证金业务。另外,大商所还在加快新期权品种的研发上市工作,为市场提供更丰富的衍生工具。

市场人士表示,经过两年多发展,期权已经成为商品市场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工具。随着期权市场日益成熟、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大商所调整期权限仓举措充分考虑了现阶段衍生品市场的变化,顺应了市场发展趋势,为广大市场参与者充分利用期权工具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也将进一步促进期权和期货市场功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编辑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