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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调整纤维板期货合约和规则

2019-10-15 17:04:12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王宁

10月14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调整纤维板期货合约和规则,以顺应相关国家标准和纤维板现货市场变化,降低交易交割风险,提升品种市场功能发挥效率,更好的服务产业和实体经济。

据通知,本次调整涉及纤维板报价单位等合约条款、交割质量标准、交割区域及升贴水、交割制度及流程等。一是修改合约条款。合约报价单位由元/张调整为元/立方米,交易和交割单位分别改为10立方米/手和10立方米,同时对最小变动单位等进行相应的单位换算调整,以与报价单位保持一致。二是调整交割质量标准。甲醛释放限量取消E2级和升贴水设置,检验方法由穿孔萃取法改为1立方米气候箱法;增加12mm厚度的中纤板参与交割,并取消厚度升贴水设置,扩大可供交割产品范围。三是调整交割区域和升贴水设置。交割区域由销区向产区转移,保留江苏、广东,增设广西、山东、河北、四川、河南、安徽、湖北,取消天津、浙江,并以广西为基准交割区域,非基准交割区域设置平水,大幅增加可供交割量。四是引入厂库交割制度,并根据买方个性化需求增加现货串货机制。参与厂库交割的,当买方接货量大于等于200立方米时,允许买方在三种厚度中进行选择;并允许厂库通过自报差价的方式提供除交割质量标准外不同规格、不同质量纤维板供货主换货,保障交割顺畅。五是增加不强制配对的滚动交割制度,解决买方接货地点不确定问题。滚动交割时,若卖方申报与买方意向不一致,则不配对交割,给予买方一定的选择权,减轻买方异地接货的压力。六是调整标准仓单有效期。将纤维板标准仓单注销日期调整为每年的3、9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方便主力合约跨期套利。七是优化争议复检流程,使流程更加清晰明确。八是调整风控参数,提高合约流动性。将纤维板限仓调整为一般月份单边持仓规模小于等于30万手时,限仓为3万手;大于30万手时,限仓为单边持仓×1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限仓800手,交割月限仓200手。运行初期,将交易保证金由现行的20%降低至10%。未来将根据品种运行情况,逐渐调整至正常水平。

市场人士普遍表示,此次纤维板期货合约规则修改贴近现货实际情况,有利于吸引产业客户积极参与,提升纤维板期货运行质量,促进期货功能正常发挥,增强服务纤维板产业的能力。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