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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11条最新进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创业板改革

2020-05-30 11:06:16来源:中国证券报

金融违法成本低?《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将出台,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标债、非标、非非标傻傻分不清楚?《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将尽快发布;

还有创业板改革系列规章规则、新三板转板上市机制、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等……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了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近期将陆续推出,相关领域改革将持续深入推进。

五部门研究制定

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下称《意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

一是明确可以按次处罚金融违法行为。《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依据现行法律,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行为后果等因素,可以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按次累计处罚。

二是进一步明确违法所得计算标准。《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将金融机构实施金融违法行为取得的全部收入计为违法所得。

三是对屡禁不止的金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于金融机构曾因金融违法行为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处罚,但不思悔改仍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四是从严追究中介机构违法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协助金融机构实施违法行为或在金融机构违法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情节严重的,《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应充分运用资格罚手段,暂停、撤销其业务资格和许可。

五是落实“双罚制”。《意见》明确在严格追究单位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员的个人责任,可以依法采取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金融管理部门正在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等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管理部门将在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修订中,统筹推动完善金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创业板改革系列规章规则

将尽快发布实施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当日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8项业务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上述制度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履行规定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

新三板转板上市机制公开征求意见

自去年10月新三板改革启动以来,中国证监会稳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取得了积极进展。优化定向发行机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增加集合竞价频次等改革措施已先行在创新层、基础层落地实施,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下一步,新三板改革的主要工作是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设立精选层、推出转板上市机制。

前期,中国证监会已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在近期正式发布。

尽快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下称《认定规则》),稳步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此前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制订了《认定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认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标债资产是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

二是结合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安排,逐一细化标债资产的五项标准;

三是建立标债资产认定机制,明确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是申请主体;

四是明确了部分市场关心资产的定性及过渡期安排。

将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

在标准化票据方面,金融委办公室称,将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从试点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管理办法》对支持复工复产、中小企业融资和票据市场规范发展影响正面,市场各方支持尽快出台。

鉴于中小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对标准化票据融资确有需求,《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经多方论证已比较成熟,且标准化票据相关的金融基础设施、市场机构在机制设计、系统开发方面也做好了准备,人民银行将按程序正式发布《管理办法》。

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

拟于近期正式出台

相关部门表示,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制定了《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出台。

《方案》就中小银行结合当前形势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作出安排。重点推动中小银行持续深化改革,建立依法透明高效、真正相互制衡、适合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督促中小银行坚守初始定位,强化股权管理,解决好中小银行在业务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持续深化改革,压实地方责任,督促中小银行坚守初始定位,强化股权管理,健全公司治理,严肃市场纪律。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用好用足现有市场化渠道,有效提升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

评价办法拟将尽快发布实施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下称《办法》)已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正在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将尽快发布实施。

据了解,制定《办法》是银保监会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近年出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形成“一张清单、差别权重”的多维度综合化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备案管理办法正抓紧制定

财政部目前正在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方案,将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专项整治。

财政部将加快形成系列接续性管理措施,深化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监督、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控制和管理、加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强化企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责任、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同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协同。

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

金融开放也是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的重要部分,其中包括将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和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

金融委办公室称,将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熊猫债信息披露要求,细化熊猫债发行规则,鼓励有真实人民币资金需求的发行人发债,稳步推动熊猫债市场发展。

上述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正在指导交易商协会制定《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指引将进一步明确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注册发行流程、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管理等事项。

此外,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做好评级领域对外开放工作,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内外资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不断扩大评级机构的债券评级业务范围,鼓励境内评级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业务。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

绩效评价弱化盈利考核

当下,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正向激励不足、过度强调盈利性考核,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壮大的重要掣肘因素之一。

财政部近日印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下称《指引》),在弱化盈利考核方面,《指引》明确经济下行期内可暂不考核降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

在强化正向激励方面,《指引》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担保机构获得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财政支持以及确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