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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不涉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底线

2020-05-27 13:12:42来源:第一财经

“财政赤字货币化”成为近期争论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下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意味着,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披露,今年将围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修改出口管制法、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不宜涉及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内容,这是一条底线,必须坚守。

第一财经: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请问是否会涉及最近讨论较多的“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

王玉玲: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民银行的职能定位不断调整完善,履职形式和主要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实施和修订之初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确需根据新的形势对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应当充分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体现市场化导向,并吸收借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理念和成果。

最近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讨论较多。所谓“财政赤字货币化”,简单地说,就是允许央行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向政府提供直接融资。我个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不宜涉及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内容,我不赞成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地方政府债券”的规定进行修改。这是一条底线,我认为必须坚守。

如果开了“财政赤字货币化”这个口子,允许央行直接购买政府债券,就是从根本上放弃了对政府财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中长期来看,“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资产泡沫、货币贬值等一系列恶果,最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是经济危机。历史上许多曾经允许财政向央行借款和发债度日的国家都发生过恶性通货膨胀,70-90年代的智利和秘鲁,最近的委内瑞拉等都是例子。禁止央行向政府直接融资的规定不仅是旧中国沉重的历史教训的总结,也是许多国家上百年货币政策实践的经验。

对当下的中国来说,虽然疫情对经济和财政收支造成了短期的冲击,但从二季度开始,经济复苏势头已经相当明显,财政收支情况也会逐步好转。即使在严重的疫情冲击之下,我国仍然保持了正的利率,传统货币政策工具仍有较大的空间。目前,货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的效果正在显现,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堵点会进一步打通,没有必要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这种极端的政策手段。法律的修改,既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为市场营造稳定的预期。央行与财政各司其职、边界明确的体制是适应当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