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超500款产品扩展保险责任至新冠肺炎,你买的商业保险起多大作用?

2020-02-12 13:13:18来源:第一财经

“这次新冠肺炎的诊治费用基本由国家兜底,我们买的商业保险有什么用呢?我们之前买的保险包含这次新冠肺炎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不止一名保险消费者对第一财经记者发出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业内专家认为,尽管此次新冠肺炎的医治费用采用国家兜底的形式,但商业保险还是能发挥相当的作用,例如可以承担确诊之前的相关费用、住院津贴;部分补偿重症患者后续康复费用及误工损失,身故患者的家庭后续经济损失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更大发挥出商业保险在疫情中的作用,越来越多的险企响应银保监会的号召,将旗下部分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扩展至新冠肺炎。

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汪波涛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11日,已有49家险企超过500款保险产品将保险责任扩展至此次新冠肺炎。

疫情中,你买的商业保险能起什么作用?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政府一连几个文件明确了居民所拥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以及各级政府承担了本次新冠肺炎几乎全部的救治费用。

这种情况下,商业保险还能起什么作用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许闲撰文表示:“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承担确诊之前的相关费用,而且,目前特殊医保政策仅仅针对治疗过程中的费用,对于患者康复以后是否存在后遗症以及后遗症所需要的医救费用,未来也需要商业健康保险进行保障。”许闲称。

他表示,商业保险的种类繁多,在本次抗击新冠疫情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中所涉及的险种主要是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人寿保险中涉及的主要是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对于新冠肺炎的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广义上可以理解为由国家承担费用,但是在确诊前或者界定为疑似患者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则需要通过个人所拥有的商业医疗保险来承担。而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可能会出现的一些类似“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炎造成深度昏迷或中度昏迷”等情况,均是常见的包含在重疾险中的重症和中症范围内的疾病,也可申请重疾险理赔。

许闲称,新冠肺炎目前已经导致全国范围内逾千人死亡。因此,重疾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等包含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也是本次需要理赔的产品。寿险产品的疾病身故等待期通常为90天,意外身故和全残则没有等待期。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许多保险公司在抗击本次疫情中取消了等待期(观察期),意味着身故的被保险人家属可以豁免这一等待期约定而得到相应的理赔,为之后的家庭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补偿作用。

除了以上商业保险种类以外,目前意外保险、旅行险、财产险和责任险等其他险种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关联较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银保监会的号召下,目前已至少有49家险企将旗下共计超过520款的重疾险、意外险、健康医疗险针对此次新冠肺炎进行了责任扩展,使得甚至原本关联较弱的意外险也可以承担由新冠肺炎引发的部分保险责任,商业保险在疫情中的“天职”更加显现。

至少49家险企扩展保险责任至新冠肺炎

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财险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均鼓励保险公司扩展责任范围,将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

各险企纷纷响应。汪波涛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11日,已有49家险企超过520款保险产品将保险责任扩展至此次新冠肺炎。

从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产品清单来看,这520多款产品大多为意外险、重疾险以及部分医疗健康险。

具体来说,就意外险而言,其保障的通常是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显而易见疾病并不包含在内。而此次多家险企就将因新冠肺炎造成的伤残、身故责任扩展包含进了旗下意外险中,部分险企还针对新冠肺炎的确诊给予意外险保额一定比例的赔付以及给付一定的住院津贴。

就重疾险来说,由于新冠肺炎为新型病毒,并未包含在过去的重疾列表中,只有因新冠肺炎引起其他症状达到合同约定的程度(例如上文所述的深度昏迷)或者身故才能给付,因此这49家险企中也有相当部分在现有重疾险的基础上相应将新冠肺炎包含在其重疾责任范围内,部分险企一旦被保险人确诊就额外给付重大疾病基本保额的30%,也有部分险企根据新冠肺炎临床分型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分别对应按照重疾险的轻症或中症以及重症来给付保险金。

而在健康医疗险方面,这49家险企则大多取消了原有的“法定传染病”的责任免除事项限制,明确新冠肺炎可正常理赔,且大多数险企均针对新冠肺炎客户取消了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

在责任扩展的保险期间方面,49家险企也不尽相同,从3月底到一年不等,也有与保单有效期一致的。

不过许闲提醒,尽管目前市场上许多保险公司通过原有产品扩容或者新产品中均将新冠肺炎列入责任赔付范围,但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保险产品时要避免受疫情绑架,提高自身的甄别能力,结合自身的需求进行科学选购。

而由于银保监会规定对于个人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各人身保险公司不得因责任扩展上浮费率,也不得对公告前后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实行差异化的理赔标准,因此这部分扩展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来消化,那大规模的责任扩展是否会造成险企的赔付压力?对此业内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此次新冠肺炎诊疗费用由政府兜底的基础上,险企在一定精算基础上来扩展部分产品的保险责任并不会造成太大的赔付压力。但也有再保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由于缺乏历史数据,精算基础较弱,过大范围的扩展责任对于非报销型,即给付型的险种或有一定的赔付压力,需要注意风险控制。

规范市场中的搅局者

在此次疫情中,保险业不仅通过责任扩展、向医护人员等特定对象赠送保险等方式发挥保险专业作用,也通过捐款捐物、驰援医疗资源等各种举措弘扬正能量,不过也出现了部分行业乱象,需要引起重视和行业自律。

许闲表示,需要警惕借事件营销炒作保险产品、缺乏历史数据的专属产品、意在进行“病毒式营销”或信息搜集的赠险等相关活动。

例如,在疫情发展的前期,有保险公司借疫情渲染气氛,炒作保险产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掉原来的保险产品替换新的保险产品。

许闲表示,保险公司的事件营销一方面增加了社会的恐慌,另一方面“退旧换新”还将使消费者面临退保损失,而且新的保险产品未必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

又如,部分公司在本次疫情中推出了所谓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保险”,这种产品由于缺乏历史数据,精算的依据不足,缺乏定价基础。

不过这些乱象已被监管注意到并加以制止。上述通知就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强化销售行为管控,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严禁开发设计缺乏定价基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严禁将保险产品扩展责任宣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

而针对保险公司的各种赠险等相关活动,许闲表示,对于部分保险公司所推出的有效期较短、并且主要承担身故补偿金的产品,消费者需要谨慎选择。从部分赠送保险的形态上看,一些产品存在利用本次疫情公众的恐慌进行“病毒式营销”的嫌疑,其目的更多是为了触达更多的人群,获得相关的消费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