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亿欧汽车统计,2020年6月(6.01-6.30)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7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3项、地方层面14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消费等方面。
6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此外,管理办法还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并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
同日,新华社报道称,工信部将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跨行业融合,提升智能道路基础设施水平,构建车联网综合应用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同时,国家还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
国家层面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等方面落实政策,引领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6月1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率先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成立未来交通实验室,加快智能驾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发展,形成交通产业体系。打造迎亚运绿色公交智能驾驶示范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水上智能驾驶应用。到2025年,形成人工智能、5G应用、智能网联车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3条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线路。到2025年,城市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此外,北京、天津、重庆、山东、深圳、三亚、海南、四川、合肥也相继出台智能网联、新能源、动力电池、充电桩、汽车消费等方面的政策。
以下是2020年6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6月19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为加快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防治在用汽车排放污染,三部委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要督促指导汽车排放检验机构依法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主体责任、实施汽车排放检验、维护和违法处罚联动管理、强化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的监督管理等要求。
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6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之后的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此外,本次修订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二是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三是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四是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
工信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6月22日,据新华社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将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跨行业融合,提升智能道路基础设施水平,构建车联网综合应用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此外,工信部还提出,下一步将在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持续发力,为新技术应用提供必要条件,特别是面向典型场景和热点区域部署计算能力,构建低时延、大带宽、高算力的车路协同环境。同时还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
杭州市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6月1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快产业交通建设,打造交通智造强市。开展综合交通产业运行监测与发展评估,编制实施《杭州市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构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多元参与、风险可控的开放式投融资格局。成立未来交通实验室,加快智能驾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发展,形成交通产业体系。打造迎亚运绿色公交智能驾驶示范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水上智能驾驶应用。到2025年,形成人工智能、5G应用、智能网联车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3条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线路。到2025年,城市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北京:《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文件,计划于明年起开始实行“摇号新政”。其中,《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在今年8月,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
三亚:《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6月2日,三亚市发改委印发《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规定了该市新能源汽车享受停放服务费的减免优惠。《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新能源汽车停在道路停车泊位,8时至22时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22时至次日8时,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实行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设施及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配套的停车设施,30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旅游景区、公立医疗机构、未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非立体公共停车设施,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充电的,2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重庆市:《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6月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指出,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重庆市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此外,加快充电桩建设,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天津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6月5日,天津印发《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天津市要加快新能源领域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工作,完成70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加快2019年购置的1800辆公交车投入运行,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此外,加快新能源轻型物流车、新能源出租车、通勤领域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环卫车辆、新能源邮政用车等推广应用,确保以上各类新能源车型到年底建成区范围内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超过80%。
山东省:《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6月5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的《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到2023年,在山东省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发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深圳市 :《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
6月7日,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具体措施包括: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扩大为纯电动小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海南:《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会上,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表示,到2030年海南将不再销售燃油汽车。刘赐贵表示,海南自贸港在建设中一定会守住生态的底线,海南的生态环境一定会只能更好,不会变差。在发展上,不管项目有再多的GDP、再多的税收,只要对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海南都坚决不要。
北京:《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6月10日,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11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经信局副局长姜广智介绍了《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根据规划,到2022年北京将新建不少于5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100个左右换电站。姜广智表示,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网络基础稳固、数据智能融合、产业生态完善、平台创新活跃、应用智慧丰富、安全可信可控的新型基础设施。此外,北京将促进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具体举措为:实施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研究推出面向北京本市无车家庭优先配置购车指标的摇号新政,简化二手车外迁交易流程。
北京市:《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通知》
6月18日,北京市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通知》。北京市将通过因时因势调整北京及周边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物资运输保障和防疫管理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继续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京业务。北京市和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山西、山东等环京“护城河”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经营者和相关平台公司暂停出租汽车、顺风车进出京业务。
北京市:《关于2020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的公示》
6月19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2020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的公示》,附件显示共有59个项目1080个充电桩入选。包括小鹏汽车、特来电、万城万充等公司旗下充电桩项目。
四川省:《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6月28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深圳市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6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通告》内容与此前保持一致,未完成电子备案的车辆遵照普通货车限行规定,其中纯电动中、重型货车必须完成电子备案。
合肥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的通知》
6月29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的通知》,考核内容包括行业管理报备、行业管理落实、城市管理部门监管、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社会评价、车辆管理等7大项,以及1个加分项,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50分。其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企业落实行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各自职能,负责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线下管理能力水平,现场管理效果以及违法违章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