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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西山3名党员干部涉吸毒贩毒被查处

2019-09-04 12:42:23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昆明9月4日消息(记者李健飞 通讯员王银行 张锡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纠四风、治陋习”,昆明市西山区近期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涉毒的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莫闯“红灯”越“雷池”,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

2017年10月13日18时许,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原副中队长陈国银在昆明市西山区杨家地村“福源宾馆”,以唆吸的方式吸食冰毒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查获,其被给予行政拘留3日处罚。

2017年11月11日18时许,陈国银在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B3栋217号家中再次唆吸冰毒;11月13日21时许,其在昆明市西山区杨家地派出所附近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杨家地派出所民警查获,后被给予行政拘留13日和责令社区戒毒3年的处罚。

2019年4月和8月,陈国银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

2017年11月6日23时许,昆明市西山区人民医院保安内勤马志鑫在其位于昆明市五华区万裕花园7幢2单元601号的家中吸食冰毒;11月10日10时许,其在西山区人民医院门口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民警查获。

2017年11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对马志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019年7月,马志鑫受到开除党籍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8年6月22日0时30分许,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海丰社区党员罗黎旺在昆明市盘龙区茨坝新村门口,以680元的价格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5颗(净重1.420克),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当场抓获。

2018年11月7日,罗黎旺因贩卖毒品罪,被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6月,罗黎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西山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3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和歪风邪气,以纪律规矩为标尺,卡好“工作圈、生活圈、交际圈”。

通报强调,西山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涉毒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帮助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名誉账;西山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典型违纪问题严查快办、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到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