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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社保问题这样解决

2019-08-27 18:42:33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贾梦妍报道)即日起,乌鲁木齐市部分退役士兵即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申办材料,经过认定核查享受该政策。

具体怎么办理?哪些情况符合条件?记者帮您解读该方案。适用对象有哪些?

201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实施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年限有何规定?

《实施方案》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

入伍未参保,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根据《实施方案》,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军龄年限补缴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各地按规定予以解决。

由谁来补缴?原单位不存在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

《实施方案》明确了补缴责任主体,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对于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退役士兵,地方政府对个人缴纳部分予以适当补助。

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中央、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四级承担,安置地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自治区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如何确定?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补缴时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补缴时参保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补缴实施时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不同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补缴呢?注意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核补缴。而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提出申请后,按程序进行审核补缴。

申请受理,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为了方便退役士兵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经办机制。

申请程序: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直接交原办理安置手续的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申办材料:①服役相关材料:A.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B.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②个人相关材料:A.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B.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原件一式五份)。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