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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护妹持铁楸打死妹夫改判正当防卫 申请国家赔偿77万

2019-10-23 18:42:08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0月23日讯(记者 吴军林)23日,河北保定哥哥保护妹妹打死妹夫改判正当防卫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殷清利告诉记者,21日向徐水区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之后,目前已得到回复称将由保定中院赔偿,下周将根据相关通知书的内容,向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为保护妹妹持铁锹打死妹夫

一审6年二审3年,最终认定正当防卫

该案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出具的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19日23时许,田丰的妹妹田茹与其丈夫赵某军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后赵某军驾车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郝王庄村田丰家找田茹。到达田丰家院门口后,赵某军从其车内拿出尖刀一把,刺入田茹腹部,田丰从院内拿出铁锹连续击打赵某军头部数下,致赵某军搂抱田茹倒地,期间赵某军始终持刀未松手。

为解救妹妹田茹,田丰持铁锹柄持续击打赵某军头部、右臂、腿部,将赵某军手中尖刀夺走。后田丰驾车将田茹送至医院。赵某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赵某军符合特重度颅脑损伤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田茹的损伤属重伤二级。

事发后次日,田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徐水区公安局刑拘。2017年5月3日,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7月23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田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田丰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2月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田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生效后,田丰不服,向保定中院提出申诉。保定中院于2019年5月28日决定再审,同年7月26日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徐水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9年8月22日,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保徐检公诉撤诉(2019)2号撤回起诉决定书要求撤回起诉。徐水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2019)冀0609刑再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撤诉。2019年8月23日,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保徐检公诉刑不诉(2019)21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田丰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田丰作出不起诉决定。

8月23日,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田丰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9年8月23日晚,田丰被无罪释放。至此,田丰被羁押856天。

重获自由后,孩子们没叫几句爸爸

申请国家赔偿77万元

10月21日,田丰在律师陪同下,向徐水区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其依法向他本人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7万余元(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羁押田丰856天,按2019年5月公布的每日赔偿金315.94元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并请求其依法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个案子比较特别,一审判6年,二审判3年,已经到了监狱服刑,最后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到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又让原公诉机关作了不起诉决定,转了一大圈。”23日,殷清利对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说,从法律上讲,他认为应该由保定中院对田丰进行赔偿,但徐水区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决定,“所以我们先通过一个部门申请,再由检察院和法院协商决定谁来赔偿。”

“徐水区检察院刚刚答复了,由保定中院赔偿。检察院会出具一份不立案的决定。”殷清利说,他要求,在决定书上应明确赔偿机关。

殷清利说,下周,将根据相关通知书的内容,向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同日,田丰以手头很忙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并称案件相关事宜可采访其律师殷清利。

记者注意到,田丰在22日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重获自由后,孩子们对他很疏远,回来以后都没叫他几声爸爸,尤其二丫头。他还说,其妹夫给妹妹造成的伤害达到重伤二级,到现在也不能干重活。

另据新京报报道,赵某军的妻女曾出具谅解书,田丰的妻子代田丰赔偿了赵某军父母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