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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工作难做!对基层要少一些苛责,多一些理解

2019-10-12 12:25:59来源:半月谈网

作者 吕德文(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日,山西省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因一则“禁披麻戴孝”的公告受到关注。一些评论直指该村的村委会“管得太宽”,且还违法。我们认为,该村移风易俗的决心和初衷都是极好的,其做法在外界看来虽有失严谨,但并无多大过错。当前,移风易俗工作难做,对基层高举道德乃至法律大棒,是不合时宜的。我们应该给基层更多的探索空间。

近些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农村社会有机体受到了极大冲击。从外表上看,当前的大部分农村都面临着空心化的危机,人们之间虽然维系着社会关系,却很难有长远预期。导致的结果是,过去行之有效的地方性规范,渐渐失去了作用。这其中,人情、面子等村庄竞争和整合的重要机制发生了异化。

比如,办酒席本是维系村庄整合的重要机制,人们通过人情往来建立紧密联系,积累社会资本。但是,当前的农村酒席越来越频繁,无事不酒、大操大办等问题层出不穷。可以这样认为,在不少地区,农村酒席已经成为当前最重要的农民负担,广大群众对整治农村酒席是大家十分欢迎的,意愿是非常强烈的。

一些农村酒席不仅没有成为社会团结的因素,反而加剧了村庄社会分裂。笔者在北方农村调研,曾多次亲眼看到当地农民在办满月酒、丧事酒时请当地演出剧团,表演尺度极大的“脱衣舞”、“钢管舞”,村里男女老少竟然都在一起看得津津有味。笔者出于好奇,拿出手机拍照,立马就遭到“管事”人的警告。其竟然自我宣称,“本村是文明村”。如此有伤风化的陋习,却以“文明”自居,如何不管?

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传统上属于风俗习惯的事务,本应通过社会内在机制来协调,比如,通过当地的权威人士引导新风尚,或是人们通过约定俗成的规范来平衡。但是,当前农村社会的自主调节机制不发挥作用,或已经来不及发挥作用了。就如上文提及的“管事人”,其实就是村庄精英。在传统的自主调节机制失灵的时候,通过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方法来治理这些问题,就成了基层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公告上看,赤邓村移风易俗的做法是在村民自治范畴之内进行的。或许其公告内容与相关法律精神并不完全相符,但这些规定既然是村两委、党员和村民大会协商通过的,可以说已经获得了当地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研,绝大多数群众的确打心眼里欢迎祛除陋习,树立新风尚。

笔者在某地调研,当地农民听说临乡正在治理酒席泛滥,而本地政府却迟迟未动。有的群众竟然演绎出一个谣言出来,说乡党委书记有一个酒席要立即办,要他办完了才开始整治酒席。简单说来,当前农村的移风易俗,主要的问题不在于方法正不正确,而在于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能不能担当作为。客观而言,移风易俗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活,但在大部分群众都有要求的情况下,基层组织不该做“群众的尾巴”。

在我们看来,赤邓村的做法属于社会有机体自我调节的表现。毕竟,当前的村庄早就不是那种隔绝于城市,远离社会的世外桃源,也不存在所谓的“长老统治”。村两委和党员干部就是村庄社会的骨干,他们本应负起教化职责。况且,从该村的做法看,“不予办理”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只是其中的措施之一,其工作方法还包括道德银行等。在这个意义上,用法律的视角去看这一问题有苛责之嫌,且不接地气。

我们希望,在这个巨变的时代,给基层治理更多的探索空间。尤其是对于那些百姓有诉求,基层组织敢作为,干部敢担当的事情,更要抱以同情的理解。如此,基层的许多难题才有解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