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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万处自然保护地将建惠益分享机制,实现多元化资金保障

2019-10-30 13:13:27来源:第一财经

我国将为1.18万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惠益分享的政策机制,以财政投入为主,鼓励多元化资金保障。

在今天(30日)召开的第一届中国自然保护国际论坛(2019)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表示,建立并完善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惠益分享政策机制。

我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李春良介绍,经过6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林草局今天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万处,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8%,领海面积的4.6%。其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44处。我国还拥有自然遗产14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39处世界地质公园,数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李春良说,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而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正常运行,为物种生存和遗传资源保藏提供庇护所的重要手段就是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在谈到国家公园建设问题时,李春良说,中国政府提出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这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只能按照实际情况,走中国自己的自然保护建设道路。

10月30日,深圳,2019第一届中国自然保护国际论坛开幕式现场。摄影/章轲

今年6月,中办和国办下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李春良介绍,国家林草局已建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的专门机构,着手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区“边界和功能区调整”“勘界立标规范”等自然保护制度安排。

《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统筹包括中央基建投资在内的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

根据《指导意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结束后,结合试点情况完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经费保障模式;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出资设立自然保护地基金,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同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自然保护地内的林木按规定纳入公益林管理,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地方可依法自主优先赎买;按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护成效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生态移民的补偿扶持投入。建立完善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制度和野生动物伤害保险制度。

李春良表示,为实现中国自然保护的良性发展,国家林草局将强化构建完备的自然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以《自然保护地法》为基本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单行法律法规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立并完善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惠益分享政策机制。

同时,建立基于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物种监测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数据库和监管平台,为自然保护地的空间规划和管理能力提升奠定基础;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当地社区发展。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模式,为全球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提供中国方案。